晚报讯 (记者 张琛)10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透露,市政府拟聘20人为法律顾问。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枣庄市法律专家库和选聘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要求,从9月10日起至16日止,将对拟聘的20名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或发电子邮件,向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632—8269366,3310107;通讯地址:枣庄市民生路政务服务中心;邮政编码:277800;电子邮箱:f3310107@163.com)。公示期满无异议,即聘为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