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读枣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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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日 星期

市民未存车 被索停车费
看车人:不掏钱别想走

8月27日,市民刘先生在滕州市荆河北岸的河滨路停车时,发现有人私设看车处,刘先生没让她看车,回来却被收费。

记者随后来到刘先生所说的地方,发现200多米的路段中竟设有五个看车处。而五个看车处都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简陋。一个小木牌子,上面用红色的油漆写着“公园看车处”五个大字。有的靠在树边,有的靠在石头上,还有的靠在公共座椅上。多数牌子旁都坐着一名妇女在收费,收费人中有一个男人格外惹眼。只见他将牌子靠在公共座椅上,自己却躺在座椅上面打瞌睡,看他睡的如此香,真不知道是怎么看车的。看到记者是骑车来的,一名看车的妇女向记者喊道:“停车收费两元,保证丢不了,一直到晚上九点。”记者问,九点以后才能回来,那怎么办啊,该妇女回答:“九点以后概不负责。”

“我上次来这里,看到这里有人看车收费,便没理她,而是把车停在一边,十分钟后回来时,却有人拉着我要钱,不给钱还不让走。她说我不在的这段时间,她给我看车了,我的车没丢,自然要给钱。”刘先生笑道,“两块钱并不多,但是我就觉得我没让她看车啊,她为啥向我要钱。并且,假如我的车真丢了,在这种情况下,她肯定不会负责,因为我没让她看,而且是回来后收费。”

(特约记者 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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