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读枣庄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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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日 星期

军属遭遇车祸 法律援助维权


晚报讯 (特约记者 张严新 通讯员 施广勇)日前,家住台儿庄区的现役军人李某两弟兄的母亲王女士领取了各项赔偿款168810元,这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圆满解决,成为了该区为现役军人家属办理的又一起法律援助案件。

王女士家住台儿庄区运河街道,大儿子李某在福建省某地服役,二儿子李某某在山东省某地服役。今年年初,王女士骑电动自行车回家,途经台儿庄区西苑小区附近时,驾驶人张伟(化名)开车门下车,导致王女士直接撞到车门上,造成王女士受伤,电动车损坏。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张伟(化名)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王女士无责任。事发后,王女士被送进医院治疗,经检查,此次事故造成她第12胸锥椎体压缩性骨折、第11胸椎棘突骨折等,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经过90多天的住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3万余元。王女士多次与车主、驾驶人和保险公司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来到台儿庄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王女士家人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尽快拿到赔偿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车主和保险公司除应赔偿医疗费外,还应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多项费用,而这些费用通过协商的方式很难解决,如果选择调解的方式,显然对受害人非常不利。但是,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就可以得到比较合理的赔偿,于是援助律师积极着手准备材料,并很快在法院立了案。经过几个月的准备,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车辆损失费、后续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施救费、停车费、复印费、诉讼费等多项损失168810元。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王女士顺利领取了赔偿款,维护了军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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