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读枣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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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9日 星期
后座站人 两车并行手拉手
交警:三分之二事故电动车引发


近日,市民王女士在善国路上看到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子,路经不平坦的地方时起了颠簸,竟然把后座上的一名7、8岁大小的孩子颠到了地上,所幸当时经过的车辆不多,孩子没有大碍,并且迅速坐回了车上。“电动自行车后座最好不载人,有颠簸或急转时这么小的孩子又坐不稳,实在太危险!”对于这种现象,王女士表示了担忧。

记者随即来到善国路街头,通过观察发现,电动自行车后座载人的现象非常普遍,仅仅等一个红绿灯的功夫,便见到近10辆后座载人的电动自行车,其中载着小孩和载着成年人的比例基本各半。这些成年的乘客一般都比较年轻,他们中有的人还玩起了“杂技”,或是坐在两辆相邻的电动车上拉起手,或者干脆从后座上站起来,同时车子骑得飞快,这些都成为了安全隐患。

据了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非机动车载人主要是指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载1名不超过12周岁的儿童。市民张女士对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现在电动自行车后座坐着青年人的情况非常多,年轻人通常比较爱表现,但是大家都在路上骑车,不好好坐车还表演其他动作不仅对他们自己很危险,还容易连累他们身旁的人,应该好好管理一下。就算是小孩子乘坐,骑车的人也应该注意些,毕竟孩子年小体弱,遇到一些大的晃动很难避免自己不受伤害。”

记者从滕州市交警事故科了解到,在滕州市每年的交通事故中,有接近三分之二是因电动车引起,电动车的安全驾驶问题已经成为交通安全的主要问题。不少电动车的驾驶人员缺乏相关交通安全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员和行人对电动车违规行驶的抱怨已成常态。“我昨天慢慢地开车出小区,刚到一个路口,突然一辆电动自行车从旁边以很快的速度冲了出来,差点碰到我的车。”市民宋先生对记者说,“骑车的是名老大爷,他也没想到我的车也要过路口,如果真的以他骑车的速度碰上我的车,后果真是不堪设想,但是那种情况下应该怨谁呢?”

(特约记者 赵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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