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岳娜)自今年秋季学期起,省财政将每年投入5000万,用于奖励资助本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奖励1万人。
今年4月,省教育厅印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事业收入的5%提足、用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经费,多渠道筹措社会捐助经费,完善以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为基础、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导、社会捐助为补充的多元化的助学模式。自今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将设立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省财政每年投入5000万,用于奖励资助本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奖励1万人。
自今年秋季学期起,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将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计划内招收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省财政按照博士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具体标准和范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7月起,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额度由6000元提高至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6000元提高至12000元。秋季新学期开学后,全省高校将新增资助经费1000余万元,全部用于奖励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