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宁:女孩子们,特别是夜归的单身女孩子们,能不坐黑车,就尽量不要坐黑车,再便宜再着急也不坐。黑车司机当然也有好人,可是指不定碰上一个坏人就完了。出租司机虽然也有坏人,但是比率还是小得多。替重庆搭黑车遇害的女孩惋惜。
@nana_lina:18日晚,在京台高速,一名乘坐高速大巴的产妇自称即将临盆,竟被客车司机赶下车。结果,产妇在高速路边自己咬断脐带产下一名女婴。婴儿是提前出生,产妇有她弟弟陪同坐车。司机要是怕麻烦也应该至少让产妇和她弟弟在某个服务区下车,至少有干净的室内场所,有热水毛巾和食物,有生过孩子的路人帮忙,救援人员也容易找到他们。司机也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为何就这么没“人情味”?
@人大工作者朱恒顺: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下周将第四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审和三审之间只隔了4个月时间,这说明,在改革加快推进的背景下,共识正在形成。要知道,二审和三审之间是隔了一年零十个月。如果四月份常委会不审议,根据立法法,该草案就成为一个废案,终止审议,可见当时分歧有多大,修改工作有多难。
@作家陈岚:前几日,佛山南堤路汾江河边,一男子因妻子离家出走,喝醉酒拿儿子出气,竟然硬生生地把孩子的4根手指甲掰断,还对小儿拳打脚踢甚至一度想将其抛向河里。昨天下午,这个父亲已经被释放,而且去福利院办理了手续,将小宝宝接出带走了。孩子又一次落到他手里,而没有任何安全措施,还避开了所有机构。佛山警方,说好的刑拘、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呢?在你们来看,一个父亲这样残酷伤害孩子不是伤害?
@押沙龙(青年学者):有人说发言再武断,再扣帽子,只要没有公权力支持,就不能说是“文革式语言”。这个说法我不能同意。有公权力支持那就是重演“文革”了,就不是语言“文革式”不“文革式”的问题了!我说张三的电影“猥琐”,这个最多是刻薄,不属于“文革式”语言;我说要撕下张三的画皮,要肃清张三流毒,这就是“文革式”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