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岳娜)我市日前获得2014年第一批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56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南四湖生态保护项目实施。
我市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各相关区(市)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鼓励通过公私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要求各区(市)完善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筹集方案,制定详细的项目建设推进计划。同时,要求各区(市)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并达到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的预期目标。各区(市)要及时、准确地公开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信息及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