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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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1日 星期

峰谷分时电价范围调整


晚报讯 (记者 焦兴田)物价部门日前出台优惠电价政策,本月起,对110千伏安以下的餐饮、商场、超市、宾馆、冷库等无法避峰用电的企业,不再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预计年可为服务业减少峰谷分时电费支出1147万元。

此次电价调整,取消了高峰时段电价上浮60%和尖峰时段电价上浮70%的电价政策,以餐饮业为主的服务业企业告别了“一天4个价”的电价时代,全天不分时段执行统一电价。此举将惠及我市110千伏安以下餐饮、商场、超市、宾馆、冷库共28421个用电户,约占全市峰谷分时用电户总数的44%,涉及年用电量52800万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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