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读枣庄第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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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1日 星期

市直机关差旅培训费管理有了新办法


晚报讯 (记者 岳娜)市财政部门日前出台《枣庄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枣庄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就出差培训的审批管理、开支标准、报销和监督问责等作出明确规定。

新规明确开支标准,《枣庄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标准。住宿费实行限额标准控制;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照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使用。《枣庄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培训费用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算、总额控制。

要求各单位严格审批和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培训计划须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会议批准。差旅费和培训费全部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规模,单独核算支出情况。新规突出监督问责,加强对各单位相关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报销,严禁转嫁、摊派费用,对违反规定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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