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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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9日 星期

滕州困境儿童普查要开始
已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儿童不在普查范围内

晚报讯 (记者 张琛)滕州市民政部门近期将对在出生、发育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或失去父母照顾的儿童进行普查。普查数据将作为全省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参考依据。对于认定的困境儿童,该部门将给予一定的补助。

普查对象主要包括:因父母双方重度残疾或重病(需长期治疗)或被强制戒毒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再婚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或监护责任的;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需长期治疗)或患罕见病的贫困家庭儿童。已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儿童,不在困境儿童入户普查范围之内。

“重度残疾”是指达到《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规定的一级、二级或达到《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规定的一至四级的视力、肢体或智力残疾的情形;“重病”是指符合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大病病种的疾病,且需要长期治疗(不含艾滋病);“服刑或被强制戒毒”剩余期限应不少于1年;“再婚后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或监护责任”指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后,另一方再婚且再婚家庭贫困(纳入城乡低保),再婚方有重残、重病、被强制戒毒或被法院剥夺监护权等情形。“罕见病”主要包括成骨不全、戈谢氏病、雷特综合征、苯丙酮尿症(4型)、马凡综合征、粘多糖贮积病、弹性纤维性假黄瘤、甲基丙二酸血症、儿童重症银屑病(脓疱型、关节病型、红皮病型)、儿童自身免疫性大疱病;“贫困家庭”是指纳入城乡低保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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