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读枣庄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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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1日 星期

走路遇“碰瓷” 李先生被讹百元


晚报讯 (记者 张琛)年过六十的李先生家住市中区解放路附近,近日,他散步和一名中年男子迎面撞了一下,对方非但不道歉,还一把抢走他的近视镜,要求他买盒中华烟来赔不是,否则就用眼镜抵债。高度近视的李先生无可奈何,只能买烟赎回眼镜。可买了烟,找回的零钱又被对方抢走了,李先生觉得自己被“碰瓷”了。

当日下午4点多,李先生只顾着低头走路。突然,一个男子迎面走来,嘴里骂骂咧咧,该男子走得很快,李先生躲避不及就与其撞了一下,李先生感觉没有多严重,但是该男子顺势就坐在了地上。“你怎么走路的,把人撞了你知不知道?这么大年纪的人了,没长眼睛啊……”还没等李先生开口,该男子就开始质问他。“我走得好好的,明明是你故意撞的我。”李先生感觉这个人很不讲理。没想到该男子一把扯下了李先生鼻梁上的近视镜,拿着眼镜坐在地上。看到有人过来围观,男子开始提起了条件:“看你年龄大了,我就不跟你计较了,但毕竟你把我撞倒了,得向我道歉,给我买盒中华烟吧,要不然眼镜就别想要了。”

李先生近视700多度,没了眼镜非常不舒服。为了尽快拿回眼镜,也为了息事宁人,李先生答应了他的条件。李先生跟着男子走到一家小卖部,掏出一百元买了一盒硬中华,可找回的55元钱又让对方抢走了,“这下你满意了吧,把眼镜赶紧还给我。”李先生很生气地说。该男子转头回到小卖部将中华烟换了一盒10元钱的烟,并将找回的35元钱装进了口袋。“行了,眼镜给你。”该男子把眼镜扔给李先生后迅速离开。事后,李先生觉得这名男子大概是专业碰瓷的,当时没有报警,现在再想找那个人肯定是不可能了,只当是自己花钱买教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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