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读枣庄第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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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6日 星期

我省农村贫困标准提至3000元
省定7000个贫困村及所属贫困户由省统一管理

晚报讯 (记者 张琛)我省日前确定在全省范围内,按照统一标准,以“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原则,对全省所有行政村的贫困户全部进行识别,预计6月底前完成。此次识别贫困人口的贫困标准,由2010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2500元提高到3000元。

按照国家扶贫办的要求,贫困村按照“一高一低一无”标准识别,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三者至少具备一个。结合我省实际,确定首先将“十二五”期间省、市、县三级确定的7000个贫困村作为省定贫困村,因选定时已作了认真筛选排查,此次将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

此次识别以县为单位控制规模,贫困户识别范围和规模为:7000个贫困村内的贫困户,按贫困发生率平均50%的比例识别,其余行政村,全省东、中、西部分别按贫困发生率平均3%、4%、5%的比例识别。今年国家确定的贫困标准为2300元,按此标准,国家确定我省2013年贫困人口为264万,在识别中,这部分贫困人口将被细分出来。高于省定标准的市仍按当地确定的标准进行识别。后续,省定7000个贫困村及所属贫困户由省统一管理,省、市、县共同负责;其他村的贫困户由市、县、乡负责扶持,直至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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