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朝清
最近,江苏宜兴市中星湖滨城45和50号楼之间因为一家外墙上安装了“照妖镜”,让另一家很不爽,便弄了7盏大射灯,想逼迫对面把“照妖镜”拆掉。于是你挂照妖镜,我亮大射灯,两家人隔空“斗法”,苦了邻居。(5月13日《现代快报》)
当邻里双方都把同一个标的物看得如此重要并且都不愿意妥协的时候,社区纠纷的升级就很难避免;最终利益受损的,依然是邻里双方。从这个角度上说,争锋相对的“照妖镜大射灯”注定没有赢家。
当前许多邻里纠纷,并不是发生在核心地带的利益冲突,而是源于鸡毛蒜皮的小事。倘若多一些规则意识和公共精神,“照妖镜”便不会出现;如果多一些真诚沟通和良性互动,直射灯就不会“针尖对麦芒”。那么,究竟应该如何处理邻里纠纷呢?
消减邻里纠纷,既需要法律规范的伸展,又离不开新邻里关系的建构。在传统社会,邻里关系作为一种社会支持手段,有助于健全人们的社会关系网络,为人们提供外部的社会支持。在都市社会,在钢筋水泥铸就的高楼里待久了,“邻居”这个曾经让人觉得放心和温暖的词汇,逐渐被人们淡忘。
在处理邻里关系方面,一些社区的做法值得借鉴。比如,作为一个典型的移民型社区,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区以建立新的朋友圈、寻找新的交往渠道、获得新的社区参与机会为工作重点,逐渐将邻里打造成社会生活共同体,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由此观之,有了和睦相处、互帮互助的新邻里关系的支撑,邻里纠纷就会大大减少。只有让邻里关系重新焕发生机,社区才会让生活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