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燕明
湖南省隆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许又展被副局长李志龙实名举报,2013年11月邵阳市纪委调查后,建议邵阳市质监局对许又展免职处理。但邵阳市质监局和湖南省质监局在落实这一免职建议时,经过160余天层层“报批”后,才走完“免职”程序。(5月7日《法治周末》)
就官员免职需要多长时间来说,的确没有定论,随意性也很强。但一个免职程序走了这么久,可见我国一些政府机构的办事效率实在不敢恭维。
本来,干部的任免有一整套的程序。在严格遵循这套程序的前提下,对官员的免职,既不能是羞辱式的当场免职,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不尊重,也是对法治的一种践踏;也不能实行“拖字诀”,这不仅有敷衍塞责之嫌,更有可能戕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既然我们要打造法治社会、法治政府,那一切就应该回归到法律渠道,在官员的免职上,既要避免领导干部的情绪化免职下属,也要杜绝一些地方的“拖延症”。
就如今来说,对这场免职“马拉松”,公众更为关注的是,这背后有无不能说的秘密?这不能靠公众去猜测,只能靠相关部门去调查。与此同时,完善制度设置,为免职设置一个必要的时间期限,也应提上议程。只有健全监督体制了,一些涉嫌贪腐的官员们才会无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