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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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6日 星期

违规群体性服药的幼儿园 咱这儿没有
幼儿自带药品也要登记名称、服用时间等

晚报讯 (记者 岳娜)我市教育、卫生等部门成立联合抽查督导组日前对我市幼儿园的健康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抽查。抽查中,未发现幼儿园违规开展群体性服药事件,家长们悬着的心可以放下了。

为加强我市幼儿健康服务管理工作,防止幼儿园私自给幼儿服用“病毒灵”类似事件发生,市教育部门和市卫生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幼儿园健康服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并于4月8日至11日,联合对各区(市)幼儿园健康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抽查。从抽查结果看,我市没有发现幼儿园违规开展群体性服药事件,但个别幼儿园因幼儿身体不适存在自带药物使用记录不规范、使用药物名称未记录或记录不全、药物使用剂量未记录等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同时,联合抽查督导组要求各区(市)教育、卫生部门及各级各类幼儿园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管理幼儿健康服务工作。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组织幼儿群体服药时,务必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订详细的防治方案,必须坚持幼儿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组织幼儿群体服药。

如幼儿因轻微身体不适自带药品入园,家长必须在服药登记表上认真填写幼儿姓名、所带药品名称、服用时间、服用剂量、服用方法及服药注意事项等,签署家长姓名并向当班老师交代清楚,当班老师要严格按家长的服药登记说明为患儿服药并做好登记、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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