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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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3日 星期
一户一档 指导求职 提供就业机会和技能培训
失业登记属地管理本月开始


晚报讯 (特约记者 张敬宇)本月起,失业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私营个体停业人员、灵活就业转失业人员以及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户籍人员(即城镇新成长的失业人员),统一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外来务工人员稳定就业6个月以后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在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查询其参保情况,处于停保或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方可进行失业登记,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记载失业登记信息。

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会对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进行按月上门走访,对失业人员的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就业能力、择业意向登记造册,并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失业人员实名制档案。自失业人员登记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对登记人员开展一次职业咨询、职业指导,与失业人员共同确定求职意向;两个月内,组织登记人员参加招聘会,通过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推荐不少于三次就业机会;三个月内,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一次适应性技能培训机会。对登记失业人员六个月内未实现就业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的,指导失业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此外,对无业证明开具格式进行规范处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为证明居民就业失业状况的有效证件,凡办理无业证明的人员一律以《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信息和劳动99三版信息为准。申请开具无业证明的居民,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核实后开具无业证明,并做好台账登记。符合城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劳动者,本月起需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到辖区街道(乡、镇)就业服务平台申请认定。街道(乡镇)就业服务平台受理后,由专职人员会同申请人所在村居就业服务机构入户调查核实、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街道(乡镇)审核无异议的,通过劳动99三版系统报区(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认定,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在《就业失业登记证》相关栏目进行记载,并落实专人进行就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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