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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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7日 星期

文件“劝捐”

画里有话
李宏宇/图

􀴁许晓明

近日微博晒出一份《关于在市级单位开展“助力五水共治”捐款活动的通知》,文件写明“捐款原则上参考以下标准:正厅级8000元、副厅级7000元……请各单位于2014年1月13日完成认捐工作。”落款为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多位浙江网友表示确有此事。(《中国青年报》1月15日)

捐款这个本应发自内心意愿的善行,一旦需要通过红头文件来强硬地“劝捐”,整个活动的意义难免变味了。

其一,“五水共治”项目有无捐款的必要?作为服务于公众利益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五水共治”是而且只能是政府部门发起并承担的工作,财政应该向其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本该是政府独力履行的财政义务,却要衍生出向他人“化缘”的行为,这有转嫁负担和义务的嫌疑。

其二,“红头文件”有没有劝捐的权力?公务员虽然是“公家人”,其合法的工资和财产收入却是私有产权,其处分权完全属于公务员支配,捐与不捐、捐多捐少,红头文件无权干涉。普通百姓固然要避免劝捐的困扰,公务员也有拒绝劝捐的权利。

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服务型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方向,红头文件为“五水共治”劝捐引发的舆论质疑,就是一个提醒:应该政府承担的义务绝不推卸给其他个人和组织,应该赋予社会的权力必须及早还回去。当地方政府部门放手社会组织去完善规范的慈善募捐机制,政府的德政工程会推进顺利,公务员和公众投身公益的热情也会更加自觉和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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