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滕州市杏坛路上某家鞋店内发生了一起纠纷,鞋店老板与客人两败俱伤,最后进了派出所。
鞋店的店员告诉记者,打架的顾客2013年夏天曾在店里买了一双价值150元的鞋,之后因为鞋子不合适,当时店里又没有其它他中意的鞋子,老板便给他开了一张150元的提货单。前几日下午,该顾客又来到鞋店,选了一双价值120元的鞋子,并将提货单交给了老板。由于还少30元钱,老板便说再给他开一个价值30元的提货单。可该顾客执意要求老板退30元的现金。由于店里有规定不退现金,该男子便和鞋店老板起了争执。争执由开始的争吵变成了谩骂,之后又变成了打架。结果两败俱伤,老板的脸被打青,顾客的脸也破了。
该店员说:“当我们老板说店里有规定不退现金的时候,那名顾客就用手敲我们店的桌子,老板告诉他不要在店里大声说话,不要敲桌子,这样影响生意。而那名顾客却说他才不管这么多。老板就没说话,那名顾客就在店里大声嚷嚷。之后我出去了四五分钟,回来后,两人就打起来了,两人互相抡拳头。店员们把他们拉开后,那名顾客又上来打了老板一拳。之后有人报警,他们就都被带走了。”
围观的一市民说:“店里有规定不能退现金,那个顾客非要退,本来就理亏,还在店里大呼小叫甚至打人。不过老板也不应该和顾客动手,有什么事可以慢慢说,或者叫警察来评理,也总比打得两败俱伤好吧,如果双方都能好好说话,也不至于这样,耽误了生意不说,脸还被弄伤了,真是得不偿失。”
(特约记者 杨晓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