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伟锋
临近春节出境游渐热,你是否有在国外丢东西的经历,是否遇到过好心老外、“伤心”海关?近日广州一市民刘小姐来电吐槽,其在欧洲旅游时弄丢一部iPad,谁知有好心老外捡到后按图索骥找到万里之外的失主,并自掏邮费寄回广州,谁知失主领取失物时,却被告知要缴10%行邮税。(《南方都市报》2013年12月31日)
新闻中说这部iPad有明显使用痕迹,且有个人资料,在情理上似乎可以证明是自己的物件。然而在法律上这不可能是成立条件。仅凭资料就不纳税的话,那以后“掉”LV包、名表、宝马汽车的人就恐怕会很多。这应该是种基本常识的认知。
有网购手机经验的人可能知道,现在卖所谓的水货手机,往往手机和包装盒、电池都是兵分三路。化整为零就是企图钻海关的空子。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为了保证国家贸易的利益,相关的法律早已经有了明文规定。当然,全世界的法律法规都不可能照顾到百分之百的人群。有的时候好人也会受点委屈,然而这样做是为了让更多坏人得到法律的约束。
对于像刘小姐这样的小概率事件,并非没有圆场的余地。只要提供出国游玩的物品报关单,或者是购买发票,事情就是另外一个局面。但这两样东西都没法被呈送。也有人说可以通过iPad里面的串号来核对购买人身份,但国家法律没有特事特办的先例。如果这次遂了人愿,那绝对会有下次、再下次。而以此带来的巨大人力成本,最终还是要纳税人埋单。
法律并非是为某些个人行使方便而设定的。当初如果按规矩办事,多参考相关资料,刘小姐也不至于如此尴尬。这个事件告诉我们,只有信息对称了,才能让每个公民得到最大的便利,而我们在阅读这个新闻的时候更该如此。最后还是要给那位挪威好人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