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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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9日 星期

参与标准化项目的单位 有“福利”了
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晚报讯 (特约记者 张敬宇)市政府日前制定《枣庄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设立标准化项目奖励专项资金,用以奖励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并参与标准化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该办法于本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1月30日。

申请奖励的标准化项目包括:主持或参与制定(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项目;承担国际、国家、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项目;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实物标准的项目;获得国家、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称号的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称号的项目;获得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称号的以及其他需要奖励的项目。标准化项目奖励级别及金额标准,按具体项目工作不同而有差别,一般主持、承担、成功制作越高级的标准化项目单位获得的奖励金额越多,其中,新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最高可获得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其他国家、省级、市级项目奖金数额依次递减。

取得相关奖励需要申请单位在标准化项目获得相关认定后一年内提出申请,市质监部门将于每年第四季度开始受理,并于12月10日前将审核结果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该部门制定标准化项目奖励年度资金计划送市财政部门审定后办理奖励手续。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开展标准化工作中的经费投入及相关人员的奖励,受市财政部门、市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接受市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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