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孙雪 通讯员 朱琳)日前,记者从我市交通部门获悉,自10月17日起,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将全面开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换发工作。
据悉,凡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包括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达到有效期需要换发从业资格证的,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持本人有效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向所在区(市)运管机构提出换证申请。从业资格证的换发按照初审上报、复审换证的程序进行,必须交回旧证方能换领新证。
另外,道路运输驾驶员凡未完成继续教育或未按诚信考核周期签注诚信考核等级的,应补充完成继续教育并到所在地运管机构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后,再办理从业资格证换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