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读枣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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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4日 星期
“追尾”索赔从120元降到60元 再到12元,最后降到6块钱
本地出租车讹上 外地私家车


日前,家住薛城区西苑社区的李女士向记者说起了她的一件烦心事:“本以为本地车主欺负外地车主的事情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这种事真的发生在了我的身上,幸亏我们当时看出了其中的猫腻,要不然就真的被敲一笔了。”

李女士说,上个周末,她一个济宁朋友开车带着她去市中区逛街,下午6点多,在途经文化路和振兴路交叉口时发生了一件让她们气愤不已的事情。

“当天我们开的车是济宁的牌照,那时候又正是下班高峰期,文化路和振兴路交叉口来往的车辆很多,我们的车只能缓慢地跟着前面的车行驶。可能是信号灯变了,前面的一辆出租车猛地停了下来,我们没来得及停住,就追尾了。我承认我们的车没有和他的车保持适当的车距,只见出租车车主下车后连看都没看就说我们把他的车尾灯撞坏了,要求我们赔偿他120元的修车钱。我和朋友觉得不对劲,因为我们的车速很慢,快追尾的时候我们的车本来就要停下来了,就那样的速度根本不足以把他的车灯撞坏。随后,我的朋友也发现,出租车的尾灯上有一层厚厚的灰,根本没有刚被撞坏的样子,而且我们的车一点刮蹭的痕迹都没有。我们和出租车车主理论后,他竟然吞吞吐吐地说让我们赔60块钱了事。这时候,在附近执勤的交警赶了过来,查看了情况后开始调解,我们知道他的尾灯不是我们撞坏的,当然不愿意赔给他60块钱,出租车司机看我们态度强硬,接着又说,让我们把刚才坐车的人的车费给交了,一共12块钱。”李女士气愤地说,“如果我们真的把他的车灯给撞坏了,别说120块钱,再多我也赔,但最让我生气的是,他竟然看我们是外地牌照的车就想讹我们,我当时就说了,我们又没坐他的车,凭什么交给他车费。看到我们没有一点要妥协的意思,出租车司机主动提出让我们赔给他起步价6块钱。”

由于当时道路上的车辆非常多,李女士和朋友还有事,就给了出租车司机6块钱。李女士说:“从120元到60元,再到12元,最后又降到6块钱,整件事根本不在于钱多少,而是这位司机的做法实在让人气愤,真没想到本地车主欺负外地车主的事情真真切切地发生了。”

(记者 李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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