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读枣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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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8日 星期

榴园法庭搭沟通桥梁方便百姓诉求
收到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晚报讯(通讯员 武蓉 王敏 房永忠)今年以来,峄城法院榴园法庭建立健全“三员两代表”制度,着力加强司法为民,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三员”即:司法联络员、人民陪审员、社会监督员;“两代表”即: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收到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聘任司法联络员助力和谐司法。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实现“和谐司法”,榴园法庭今年在辖区3个乡镇街道的行政村和驻地企业聘任了36名司法联络员,这些联络员一般由村治保主任、人民调解员担任,或者有一定法律知识,威信比较高的村民代表担任。司法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积极为法庭提供有关信息,协助法庭开展好调解、信访、执行等工作。发挥他们熟悉案情、了解当地风俗的优势,及时与法庭沟通,在矛盾纠纷发生地就地立案、就地调解矛盾纠纷,帮助法庭了解案情,调查取证。

聘任人民陪审员助力阳光司法。榴园法庭辖区共聘任人民陪审员6名,所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不同的岗位,具有不同的社会阅历和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该庭建立和完善人民陪审员的协助执行机制,不仅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让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更加规范,增加群众信任度,减少涉执信访的发生。该庭还注重加强人民陪审员的调解职能,通过办班培训、调解工作例会,使人民陪审员掌握了调解常用的法律法规、调解技巧。

聘任社会监督员助力廉洁司法。为进一步加强法庭廉政监督工作,促进法庭干警公正廉洁执法,榴园法庭在辖区内聘任了10名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司法工作,涵盖镇纪检、司法、企业、村“两委”和离退休干部等各层面的社会监督员,主要对法庭的党风廉政建设,法官行为规范,工作作风,以及八小时之外的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法庭或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法庭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对法庭工作及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的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监督员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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