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
据人民网北京8月26日电,自2013年9月1日起,铁路部门将调整火车票退票和改签办法,实现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同时实行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旅客退票和改签在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可到任意一个车站办理。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退票费。
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无疑将给乘客尤其是给没有条件用网络购买火车票的乘客带来很大的方便,很大程度提升了铁路系统的服务水平。笔者认为,全国通退通签实现起来并没有太大的技术上的难题,即使这项本该早就应该实现的服务,延迟至今方实施,我们也仍为铁路部门为民服务意识的觉醒、服务质量的提升叫好。
可是火车票梯次退票无疑会给乘客更大的经济负担。乘客一般在票面乘车站开车前都不一定会订票,更很少有人会在两天前去退票,“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的新政,应是看上去很美,但很少有人能享受到的优惠。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之内办理改退签的相对较多,而办理退票、改签最集中的时间多为开车前24小时,也就是说绝大部分乘客都会被收取10%或20%的退票费。铁路部门一改降低退票费优惠政策为提升退票费,原由何在?这种单方变相提价的新政实为无视消费者的霸王条款,作为上帝的消费者实为被消费。期待有关方不光给出新政,也要给出相关的解释说明,给乘客一个合理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