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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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日 星期
放小孩,装大人,当玩具;正推,斜拽,倒拉,超市成“乐园”
咱的素质也一块儿 装进了手推车


经常逛超市和商场的市民对于超市的手推车一定不陌生,这种手推车使用起来十分方便,也确实给到超市购物的市民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节省了很多的力气。不过当6月份上海市嘉定区某超市一起有关手推车意外事故发生后,人们的目光开始从手推车的便利性转移到安全性上。7月29日上午,记者在市中区多数超市和商场中调查发现,不少市民在使用手推车时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岁娃手推车里不慎“滑落”

上周末,家住立新小区的市民刘女士带着3岁的儿子乐乐出门逛街。走进老城区一家大型超市时,为图方便,刘女士将儿子放进了一辆超市手推车里,可没曾想,就在刘女士购物的空档,乐乐竟从手推车里“滑”了出来。值得庆幸的是,旁边的一位好心人发现情况不妙,迅速将乐乐接住,才让乐乐免受伤害。虽然没有受伤,但刚刚3岁的乐乐还是被惊险的一幕吓了一跳,哭着喊着要回家。

看儿子受到惊吓,刘女士也顾不上手推车里选购的商品了,抱着儿子就回了家。大约过了五六个小时,乐乐才逐渐从惊吓的情绪中安静下来,通过和乐乐的沟通,刘女士才得知,原来乐乐是因为在手推车里玩,手心打滑才导致了不慎“滑落”。虽然如此,让刘女士想不明白的是,手推车为何会出现“打滑”的情况?第二天,刘女士便找到了该超市的工作人员,却被告知,孩子从“推车”中“滑落”,和超市没有关系,在这件事上,刘女士的责任比超市方面更大。

超市工作人员的态度让刘女士有些不理解,刘女士说,对这件事而言,家长监管不力或许有错,但超市方面将责任全部推掉的态度也确实让人难以理解,难道超市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哪怕是个口头道歉,我们也能感受到他们的诚意,以后,或许他们会更加留意超市手推车的安全问题,这样对我们消费者,对他们商家都好!”刘女士说。

市民多不爱惜 手推车“很受伤”

7月29日上午,记者先是来到位于市中区解放路上的一家大型超市内发现,由于该超市已经营多年,手推车多少显得有些陈旧。

走进超市,记者随便找了一辆手推车,试着往前推了推,感觉这辆车的轮子不太灵便,推起来感觉很费力。可随后又换了3辆手推车,都或多或少地感觉到推车时轮子的阻力有些大。在换到第4辆手推车时,记者感觉到这辆车推起来并不是很费力,但却发现这辆推车在推动的时候总是往左偏,要多用一些力才能使其“回归正道”。

对此,记者询问了超市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认为,不排除因为使用时间长导致手推车出现了故障,但更多的原因则是一些市民在使用手推车时不爱惜。“有的消费者拿起商品后,看也不看就直接扔进手推车内,软些的商品还好,要是比较硬的商品,这样直接扔进手推车的做法会对商品和推车都造成一定的损害。”工作人员表示,有时候还会见到一些市民故意压在手推车上面玩耍,而且部分市民还喜欢用力向前推动推车后马上松手,看看推车能“跑”多远,有时还会因为用力过猛而撞到货架或者其他顾客身上,这些都是造成手推车损坏的原因。

手推车成“玩具” 大人小孩都爱玩

随后记者在该超市内转了几圈后发现,不少市民在使用手推车时的安全隐患真是不容小觑。

在碗碟专柜前,一位中年女士推着手推车正在挑选盘子,一名约六七岁的男孩站立在推车内,双手撑在推车一侧的边缘,向前探出身子和这位女士一起在挑选盘子。而女士不知是被眼前眼花缭乱的盘子吸引住了,还是早已习惯了这一幕,对于男孩的危险行为竟是无动于衷。

而另一边,在超市宽阔的过道中间,一位女士在使用推车时“一反常态”,改为在前面单手拉着推车前进。而一个约有四五岁的男孩正站在推车上面,调皮地伸出右手去拉一旁一个正在推着手推车向前走的小男孩,面朝前方的这位女士丝毫没有注意到身后发生的一切,依然不紧不慢地边向前行走边挑选着商品。

不仅如此,记者在市中区另一家大型超市内,又发现了更加危险的行为。

在通往二楼的缓坡电梯上,一位市民一边用胳膊顶住身前倾斜的推车,一边给站立在手推车内的小女孩扎

头发,而令人吃惊的是,在推车内小女孩的身后,还站立着一名约有三四岁的小男孩。看着顽皮好动的小男孩和即使在扎头发时也在乱动的小女孩,一旁乘坐电梯的顾客露出了担忧的神色。

然而,最令记者感到吃惊的还是接下来所看到的,一名约有十五六岁的女孩正坐在推车上,双脚悬空,推手推车的是和她年纪相仿的同伴,正拉着手推车快速前进,并时不时地在原地旋转手推车。两人似乎是在以此为乐,脸颊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乘坐儿童不可超过15公斤 且应坐在车内专设的座板上

“请您不要将小孩单独留在购物车上。”在市中区一家大型超市内,记者清楚地看到手推车上所写的警示语。不仅如此,记者还看到上面明确地标示了手推车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几种错误的使用案例。

超市负责人宋经理介绍,手推车正确的使用方法应是顾客站在手推车后面,双手按住手推车把手上方,轻轻地向前推动,速度不宜过快,为人们正常的行走速度即可。对于推车内摆放商品则没有过多的要求,但最好轻拿轻放,这样就可避免对商品和手推车的双重损坏。

如果有孩童需要乘坐手推车,对于孩童的体重和姿势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宋经理解释道:“孩童要坐在手推车内专设的座板上面,身体面向推车者,且孩子不能直接站在手推车里;手推车必须在大人的视线范围内,大人背对孩子,在前边拉着购物车前行,或者把购物车放在一边独自购物都是不正确的。最重要的一点是,车内乘坐孩童的体重不能超过15公斤。”

宋经理称,一些不正确的使用,比如乘车孩童超过15公斤、随意推拉手推车等,不仅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而且也很容易使手推车发生损坏。“我们的工作人员每当遇到使用不当的顾客,都会及时劝告对方改正,可惜一直收效甚微,几乎起不了什么作用。”宋经理表示希望家长们能够提高安全意识,以免孩子摔伤后,追悔莫及。

据悉,目前,我国并没有出台生产手推车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因此手推车的安全问题也同样没有明确界定。7月31日上午,记者致电江苏省一家专业生产销售超市手推车的厂家,据相关负责人马先生介绍,厂家只是负责手推车的生产安全,对于日常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日常使用安全,则是由超市自行负责。“对超市而言,虽然手推车是超市向消费者提供的一项无偿服务,但也要确保没有安全隐患,为了安全起见,超市方面最好配备专门的维护人员,定期对手推车进行安全检查。”马先生称。

另外,马先生还建议,因为厂家生产的手推车多数没有标注手推车的承重能力和使用范围,为消费者的安全着想,超市方面应在手推车明显位置设立提醒标志或使用说明,起到应有的提醒责任。

无论责任在谁 安全始终第一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得知,根据《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消费者因为个人主观原因,违规使用手推车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失,应该自行承担责任。

我市律师张伟也表示,对于手推车的质量,超市要做好保障,并且应尽到提醒义务。如果超市提供的手推车确实存在着一定的质量缺陷,或因为提醒不到位而导致儿童摔伤,超市应该负全责。如果购物车的质量已经得到保障,超市也尽到了提醒义务,家长却不按提醒“一意孤行”,随意让孩子乘坐购物车所造成意外事故的,家长要承担主要责任。

最后张律师提醒,无论是谁的责任,谁也不希望发生意外事故。撇开责任不说,单从安全性上面来讲,超市和家长都要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避免因小失大和侥幸心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约记者 寇光 记者 董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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