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读枣庄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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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4日 星期

女孩第一天上班 卷走店内钱财
老板提醒招聘用人要谨慎

7月21日,滕州市步行街某宾馆遭遇收银员“不辞而别”,之后店主发现前台现金被“顺手牵羊”,2000块钱不翼而飞。而这个悄悄拿走宾馆现金的嫌疑人,竟是一个20岁左右的女孩,此事发生之后,宾馆老板在气愤的同时更多的是感慨,如此花季少女,做出这种不良之事,实在令人惋惜。

据遭窃店主介绍,嫌疑人姓王,20岁左右,当日下午1点,她趁店内老店员去洗手间之机,将吧台抽屉里的现金取走,之后就杳无音讯,店主拨打了王某应聘时留下的电话,但对方电话一直是无人接听。“嫌疑人是第一天上班,按规定,第一天是接受本店培训,女孩看起来很文静,当时对她也没有任何提防心理,老店员去洗手间回来之后就发现女孩不见了,再看吧台上有她的钱包,就认为其没走远,但是,当店员开抽屉时非常惊愕地发现里面的钱没有了。”店主说道。

据店主介绍,店内财产失窃后,他非常懊恼,并责怪自己太大意,没有留下王某的身份证。“因为是第一天上班,她说忘记拿身份证了,第二天再把身份证带过来,当时我也没想太多,没有任何提防地就让她在前台接受培训。”店主说。其他店员感慨道:“这么一个文静的女孩,竟然干这种事情,实在让人感觉很惋惜,小小年纪干啥不行。”

“希望她能悬崖勒马,把拿走的钱还回来,年纪这么小,我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闹大了对她以后的生活可能会带来很大的影响。同时希望大家以此为戒,在招聘和用人时一定要谨慎,应聘时千万留下身份证复印件,以防意外发生。”店主提醒道。

(记者 姚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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