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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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0日 星期

生源地助学贷款8月1日开始
每人每年申请额度最高6000元

晚报讯 (记者 岳娜)近日,记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区);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困难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家庭年总收入低于8000元的以及其他困难家庭。

贷款学生贷款流程及所需材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户口本(带原件,不需要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需高中学校(仅限应届高中毕业生)或村(居)委会或镇街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在申请表上盖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写上联系电话。再次贷款学生贷款流程及所需材料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用黑色签字笔签字)。如共同借款人发生变更,则需提供变更后的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应该与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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