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
前几天在枣庄晚报上看到,峄城区自2008年启动住房保障建设以来,五年已投入上亿元,使该区数千户低收入家庭圆了住房梦,读后不由得为该区低收入家庭感到庆幸。
当前一方面是居高不下的房价,一方面确实存在许多需要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另一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因房地产老板没有资金追加楼盘的后续工程,致使好多楼盘迟迟难以交付使用的现状。笔者认为,规范房地产市场作为各级政府的工作重心之一,不能仅停留在文件上,更应该体现在一些现实的行动中。
从某种程度讲,住房保障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人们的安居乐业。人们的收入总是追不上高高在上的房价,这是不争的事实,面对当前的现状,我们的政府能否本着以人为本的方针,大力发展保障房呢?至于保障房资金的筹集完全可以选择订单建房,即通过严格审批的保障房住户可以先期缴纳购房资金,建房前应就住房的选址、面积等签订购买住房协议。选址可以定在一些远离城市的BRT车站两侧,或是已开通城郊公共汽车站点的一些丘陵、薄地,住房面积也不要太大,五十平方以内即可。住宅小区应建有教育、医疗、购物等配套设施。
中等收入群体及困难群体并不是一点收入、积累没有,他们的积累大多是为了养老和应对突发疾病,以及等待着房价下跌。可是在寸土寸金的城里,房价毕竟包含有很多的成本价值,仅希望通过政府规范的力量,即使房价理性回归,也很难致使房价单方面大幅下跌。
因此,我们的政府部门必须在“居者有其屋”上大做文章,既然房地产市场已经放开,政府就应该分清,开发商是开发商的,政府建保障房是政府的。这样才能让一些投机炒房者,自己在市场经济的规律中博弈。任何商品达到一定储量,其结果必定下跌。但下跌到何价位只有市场决定。时间上老百姓确实也等待不起。有了顺畅的交通,完善的医疗、教育等配套辅助,我们的低收入者不管是住在哪里,只要有自己的住所,就有了安全感。取得保障房的人们,在经济条件达到一定水平时,也完全可以依法将自己的保障房折价退给保障房管理部门或直接销售,再在城里为自己选择商品房。
住房问题关乎千家万户,但愿我们的政府,在规范房地产市场时不再是出台夹生的房产调控政策,而是实实在在按照中央部署,大力落实保障房建设规划,真正为需要住房的老百姓建他们自己买得起的住房。同时也让这些老百姓并不算太多的资金,真正纳入到经济发展的洪流,而不是留在自己的家里或账户上贬值,真正让普通老百姓圆上“居者有其屋”的住房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