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滕州讯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方案的批复》,确定120个县(市、区)、北京市顺义区等8个市辖区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滕州市作为山东省7个县(市、区)之一名列其中。
据了解,本轮试点期限为2年,自2019年9月起至2021年年底。试点工作围绕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等三方面12项任务开展。试点主要通过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同时鼓励各地强化政策衔接配套,统筹相关涉农项目资金,相对集中、整体推进试点工作,形成政策支持效应。
近年来,滕州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部署,按照“引导发展一批、规范改造一批、扶持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大力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社,创新合作社实体化经营模式,农民合作社在壮大“新六产”、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