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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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5日 星期

滕州:异味刺鼻 养殖场扰民


刘先生:滕州市姜屯镇邱楼村村南有两个大型养殖场,养殖粪便处理不及时,气味刺鼻,严重影响周围村民生活,请处理。

滕州市政府: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立即责成姜屯镇调查处理。经现场调查,姜屯镇邱楼村村南有一养鸭场和养鸡场,均有环评备案手续。养鸭场共有7个养鸭棚,养鸭棚之间有粪便污水沉淀池,其中有2个粪便污水沉淀池没有盖板,现场有挥发的异味。另一处养鸡场位于养鸭场的西邻,有养鸡棚15个,养鸡棚之间有粪便污水沉淀池,现场也有挥发的异味。姜屯镇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养鸭场负责人下达整改通知,责令一周内将2个未盖板的粪便污水沉淀池全部盖板,并及时喷药杀毒及处理粪便。下一步,镇党委政府将加大对该养鸭场及养鸡场的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强化执法检查,确保整改到位。经回访,刘先生表示满意。

市中:孩子入学难 家长来求助

王先生:我的户口、孩子的户口在市中区建设路东龙头村,户主为我的父亲,东龙头房产也为我父亲的,因我名下有公寓房产,导致孩子无法报名建设路小学;报名区实验小学告知户籍不在公寓范围,也不接收,导致孩子无学可上,特求助。

市中区: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立即责成区教育局处理。根据《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市中教体发〔2019〕33号)的文件精神和《市中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须知》,适龄儿童和监护人一起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居住的,需提供监护人双方无房产的查询证明。王先生名下有房产,故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经过协调,建设路小学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王先生,告知王先生若能提供名下房产无实际入住证明,学校可以接收该学生。王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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