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全面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决议决定在枣庄落实落地,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
通知要求,“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从3月份开始,主要内容:一是组织开展大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党来一个大学习”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深化理论武装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中之重,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要聚焦重点内容,细化学习安排,组织专题研讨;二是组织开展大调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紧扣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重点工作安排,紧扣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大调研。要坚持领导带头,明确调研方向,把握调研重点,深入查摆问题;三是组织开展大改进。把问题导向贯穿全程,充分转化运用大学习、大调研成果,坚持边学边改、边议边改、边查边改,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要抓实问题整改,提升能力素质,破解发展瓶颈。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查指导,强化宣传引导。 (记者 张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