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对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就开工建设的行为进行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1万元。
经调查,该公司在2018年1月24日正在生产,其厂区北侧新建厂房及无纺布分割车间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11月份开始建设,未建设完毕,总投资100万元,未投入使用。滕州市环境保护局于3月16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万元。 (特约记者 郝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