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 (记者 刘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19日表示,央行近日印发《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Ⅱ、Ⅲ类户成为个人办理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小额消费缴费业务的主要渠道。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通知实施后,个人在开立Ⅱ、Ⅲ类户时开户渠道多样。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实现本银行柜面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电子渠道办理个人Ⅱ、Ⅲ类户开立等业务,其他银行则应在2018年底前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