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林晖)记者11日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的政府采购创新发展研讨会上获悉,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15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资金平均节约率达14.4%。
据了解,15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累计完成采购额2090亿元,节约资金347.5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达到14.4%,有力推进了节约型机关建设,为推动政府采购法治化进程和创新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应运而生。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施行,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随之成立。
15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范围从中央一级预算单位扩展到中央各级预算单位,实施区域从京内预算单位扩展到京外所有预算单位,采购品目从货物类向工程类、服务类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