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学
2017年是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中共枣庄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有机统一,科学务实,积极作为,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突出维护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一是坚持从政治上思考谋划、在大局中统筹推进人大工作。始终把市委重要决策、政府着力推进、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作为履职重点,使人大工作与市委要求、“一府两院”工作、社会关切贴近贴实、合拍合力,做到政治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二是坚持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及时请示报告。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人事任免等重要工作和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待市委批复后再推进实施,自觉维护市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三是坚决落实市委决策。聚焦新旧动能转换、深化改革、精准扶贫、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深入基层察实情出实招,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认真做好帮扶企业、招商引资、扶贫帮包和驻村帮扶工作。四是坚决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严格任免程序,提升任免质量,确保实现市委人事安排意图,深刻体现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换届以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1人次,组织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通过和常委会任命的136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政治责任感。
二、突出以良法保善治,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
一年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开展立法前期调研3项,对全国和省15件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60余条。
制定《枣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为全市地方立法提供遵循。该条例已于去年3月2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批准实施,明确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体制,规定了立法基本原则、程序、报批、公布、解释等机制,为我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奠定了制度基础。
制定《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坚决守护好我市青山。常委会把制定该条例作为我市实体立法开局的首选项目,先后历经五次调研、两次专家论证、三十余次大型修改,去年12月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这是我市首部实体性法规,也是省内首部关于山体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常委会重视加强立法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一是科学制定立法计划。二是加强立法组织协调。三是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四是选聘13位专家学者组成立法咨询专家库,为地方立法提供专业支撑和智力支持。五是开展法规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权威媒体发布等方式,加深社会各界对法规的认知理解,为法规实施营造了良好环境。
三、突出提高监督实效,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
全年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32次。
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积极推动转型升级发展。常委会积极关注我市经济发展态势,先后听取审议计划、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等专项报告,就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强化重点项目建设、发展实体经济等提出建议,督促支持政府攻坚克难。常委会及时开展调研,督促政府强化税源建设,提高税收质量,加强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制度改革,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决算、审计等报告,批准市级决算、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方案,出台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努力实现预算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督促政府管好人民的“钱袋子”。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首次听取审议上一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将整改清单印发常委会会议,增强了预算审查约束力和实效性。
加强对民生事项的监督,促进和保障民生改善。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针对这一状况,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各级政府坚持目标导向,切实把解决这一问题摆上突出位置,明确任务措施,强化督查考核,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市政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狠抓资金投入、建校进度、教师引进和设施配套,取得明显效果。为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群众,对事关民生和群众利益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金融支农、食品安全、供销改革、乡村旅游、农村公交、中医药发展等事项,常委会都积极予以关注,督促有关方面完善措施、改进工作,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常委会听取审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坚持绿色发展,落实生态治理责任,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难点,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就治理大气污染的主要困难、淘汰落后产能、扬尘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等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推动工作开展。
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常委会支持“两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执行难是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常委会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省市两级人大上下联动,先后两次组织开展视察,听取审议法院专项报告,明确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得到了全市法院系统积极回应和有效落实。开展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调研,推动检察机关严把立案和监督关口,着力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突出问题,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两院”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改进工作,公正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对1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积极维护法制统一。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18件、来访306批422人次,依法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建立健全代表工作机制。一是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接待代表来访、代表联系群众等制度,促进常委会与代表和群众联系的常态化。二是加强代表小组建设。指导组建20个市人大代表小组,加强代表小组、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完善代表履职和小组活动档案。三是扩大代表对全市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重要活动,组织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视察,推荐代表参与行业监督、行风评议、旁听庭审等活动,代表履职渠道不断拓宽。
积极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针对换届后新代表较多的实际,常委会多批次组织代表到全国人大、省人大、浙江大学、复旦大学进行集中履职培训,注重发挥新闻媒体、人大刊物和网站的作用,广泛宣传代表履职的典型事迹,引导代表尽快熟悉工作、进入角色。落实代表知情知政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机制,为代表订阅人大报刊、提供履职用书,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落实代表经费保障,为部分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发放履职补贴。
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是及时交办代表建议。二是实行重点督办。确定蟠龙河综合管护开发,发挥台儿庄古城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7件群众高度关注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三是加大督办力度。“一府两院”及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创新机制、完善措施、认真办理,推动解决了一批代表反映集中、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04件建议全部办复。
五、突出加强自身建设,为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
狠抓作风建设。常委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纪律规矩,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持续抓好领导班子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完善长效机制,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重大决策广泛听取代表、专家和基层群众的意见。
加强机关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修订机关党组工作规则、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等10余项规定,各项工作更加高效有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制度,党内生活更加严肃规范。加强人大宣传调研,编印常委会公报,承担三项省人大研究课题,两篇文章分获省人大好新闻和优秀调研论文一等奖。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轮训,开办青年干部讲坛,广大干部政治业务素质有效提升,为常委会依法履职夯实了基础。
强化协调配合。重视加强与上级人大的联系,配合开展立法调研、视察检查17次。通过深入基层走访调研、上下联动开展工作等形式,加强对区(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指导。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和机关的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围绕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各司其职、勤勉尽责,在协助监督、参与立法、办理代表建议、服务决策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提高常委会整体效能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8年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坚持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及时请示报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统筹谋划推进人大工作,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乡村振兴、城市提质、生态改善、民生保障等重大任务,更加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更加注重推动宪法法律有效实施,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着力增强履职实效,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大力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做好市监察委员会领导人员的选举任命工作。
二、坚持依法治市,进一步促进法治枣庄建设。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有机衔接,深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协商评估,扩大人大主导、社会各方的有序参与,制定《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加强法律监督,开展母婴保健法、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信息平台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修订备案审查办法,健全程序机制,加强主动审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加强普法和司法监督,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围绕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突出监督重点。把市委重要决策、政府着力推进、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作为人大监督重点,发挥职能作用,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监督到位。深化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实施、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加快预算联网中心建设,推进全口径全过程预决算审查;强化民生领域监督,重点围绕就业、城乡公交一体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强化生态环保监督,听取审议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继续开展“枣庄环保世纪行”活动。完善监督方式。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二版)更加注重深度监督,对全市重点工作,除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外,还要深入现场全面了解情况,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更加注重持续监督,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连续监督、跟踪监督,直至问题解决,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四、优化服务保障,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促进代表学习履职的长效机制,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订阅资料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知识,提升代表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深化代表联系制度,扩大代表参与全市重点工作的广度深度,指导开展经常性的小组活动,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提高闭会期间活动实效。加强履职服务保障,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拓展代表知情知政和联系群众渠道。强化代表建议办理,继续完善重点建议办理机制,加强跟踪督办,着力提高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
五、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使命担当,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市委配套规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健全人大组织和工作制度,完善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等议事制度。自觉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深化宪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营造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更加浓厚的民主政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