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纳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贷款额度可由最高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等政策。
《意见》从“优质、高效、便民”等方面入手,细化住房公积金多项措施,简化提取手续,取消部分申请表格,减少重复证明材料,优化业务审批环节;还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放宽购房、租房提取条件,缴存职工购买本地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在取消业务代办环节、降低贷款门槛的同时,《意见》还明确,提高购房贷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记者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