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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4日 星期

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洪军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规使用执法执勤车辆从事一般公务活动。马洪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2.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科负责人肖国文、驾驶员孙中永公车私用。肖国文、孙中永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贾传刚,基层工作处处长王宏伟,峄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培军外出考察过程中擅自改变行程公款旅游,所花费用均公款报销。贾传刚、王宏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贾传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王宏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李培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市总工会副调研员梁龙东外出考察时,违规公款购买礼品。梁龙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市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葛德忠、市农业局农业科学研究院作物所副所长高杰、市城市管理局监察支队科员褚奎被抽调市三夏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巡查组工作期间,公车私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葛德忠、高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褚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市公路局木石治超检测站副站长刘宝生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敬畏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拓宽监督渠道,拉长耳朵,瞪大眼睛,铁面执纪,动辄则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枣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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