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丁小溪
初春时节,万物复苏。勃勃生机孕育之时,一批中央和地方新规也将呱呱落地,护佑社会公平,保障民生权利。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哪些新规暖政将在3月落地施行。
庭审活动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庭内配备固定或者移动的录音录像设备,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诉讼服务平台以及其他便民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依法查阅庭审录音录像提供便利。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可以依照规定复制录音或者誊录庭审录音录像,必要时人民法院应当配备相应设施。
邮政包裹投递时限大幅缩短
新修订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将于3月1日起施行。新标准大幅提升了对邮件全程时限的要求。
按照新标准,信件最长7、8天,普通包裹8、9天就能收到。对于信件全程时限,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省际其他地区之间的最长时限分别由现行标准的9天、15天,缩短到7天、8天。包裹和印刷品的全程时限,在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省际其他地区之间分别由原来的15天和20天,缩短到8天和9天。
7类网购商品不适用7日内无理由退货规定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自3月15日起正式施行,明确了7类网络购买商品不适用于7日内无理由退货规定。
根据办法,4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包括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此外,还包括3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公共文化设施选址将征求公众意见
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落地施行。法律明确,公共文化设施选址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符合其功能和特点,有利于发挥其作用。
根据法律,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重建、改建,并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
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
我国文化产业领域首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自3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一批地方民生新规落地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规定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为有需要的急危重患者提供搬抬服务,患者家属和现场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在山东,近日出台的《青岛市优待老年人规定》明确,自3月1日起,青岛市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等5方面享受优待。
(据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