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滕州讯 滕州市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滕州市狠抓源头治理。在工程建设开工之前,施工企业实行劳务公司备案制度,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把农民工工资发放写入劳务承包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具体要求,形成约束机制,防止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该市还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实行分类监管、重点监查,重大群体案件实行通报,对存在信访隐患的38个在建项目工地拉网式排查,督导其签订《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不断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市人社、公安等13个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印发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社会保险法等宣传资料1.25万份,现场检查用人单位105家、涉及劳动者9200余人,清理拖欠工资95.4万元。同时,强化巡查举报专查,累计日常巡查用人单位357户,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25起,追发拖欠工资近975万元。 (记者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