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1月2日电 (记者 萧海川)山东科技部门、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日前联手出台有关政策,为省内企业研发提供补助资金。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据了解,补助资金由省级、市级及以下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其中,省级财政承担50%,市级及以下财政各自承担比例由各市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