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A2: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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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7日 星期

枣庄法院“执转破” 化解执行难


本报讯 近日,笔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还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针对当事人资不抵债,债权人同意执行转破产的案件,及时将企业移送破产程序,通过破产来化解相关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共受理了4宗209件执行转破产案件,涉案标的额3.2亿元。

枣庄法院针对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权,长期停业、歇业且恢复生产经营无望的“僵尸”企业,引导当事人申请进入破产程序。市中法院在执行山东枣城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系列案件中,发现截至今年5月底,在市中法院以山东枣城置业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就达到了206件,涉案本金1.7亿余元,已明显资不抵债。今年3月29日,该公司向枣庄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经山东高院批准,该案件指定由市中法院管辖,进入破产程序,成为我市法院首例执行转破产案件。目前市中法院已中止诉讼、执行程序,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并及时告知其他申请执行人依法申报债权。

据介绍,枣庄法院在执行转破产案件中,严格把握“执转破”的对象、破产原因、意思三个法定要件,减少程序转换的随意性,确保“执转破”依法高效有序进行。严格遵循“执转破”的决定程序、移送程序、审查处理程序等流程,确保程序转换合法规范有序,做好“执转破”程序中的案件材料移送、财产交接管控等配套工作,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田始峰 魏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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