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从山东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大坞镇政府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山东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大坞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把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赢得了驻军官兵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通讯员 赵红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