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31日,根据省人社厅网站消息,自6月1日起,全省17地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上调后,滕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比去年提高100元,增至1550元,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由去年的14.5元提高至15.5元。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部分低收入劳动者的待遇会相应提高,同时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关的待遇,如病假待遇、基本生活费等也会相应提高。据了解,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记者 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