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滕州讯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生活贫困居民的基本生存和生活权利,日前,滕州市首次出台了《滕州市社会救助办法》,守住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的底线,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该办法将部门单一制定上升为由滕州市政府制定出台,弥补了过去部门制定救助政策的缺失,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综合考核机制,科学评价社会救助工作绩效。
该办法从救助人群范围、救助的种类、救助的申请及受理和实施、救助机构、社会力量参与、经费保障、被救助者的权利和义务等多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新要求。救助内容主要包括: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援助、就业援助、临时救助等六个方面共25项内容。救助对象主要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孤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受灾人员和其他生活贫困人员和家庭。
(记者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