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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7日 星期

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 首次向宪法宣誓


本报讯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2月26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结束时,我市举行了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这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我市正式实施。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凡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现场,国徽高悬、庄重严肃,在领誓人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孙欣亮的带领下,新任命的副市长石爱作等22名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身着正装,右手举拳,诵读誓词,声音洪亮。铿锵有力的誓言,表达了对宪法的尊崇、对法治的信仰,也给与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宣誓完成后,新任命的市审计局局长刘志才的感受是,“心灵震撼,受到洗礼”。他说:“这是向人民所作的庄重承诺,作为一名国家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做好审计监督工作,当好人民利益的守护者,以实际行动践行誓言。”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增强被任命人员尊崇宪法、忠于宪法、落实宪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

(记者 张运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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