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 (记者 赵超 安蓓)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17日发布中央事业单位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完成,力争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对于中央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意见明确了改革范围、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等车辆,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通过社会化方式保障其公务活动出行。
——各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服务部门可保留1至2辆后勤服务用车。
——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中央管理领导干部,由各部门自行选择确定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或维持原有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对于中央企业公车改革,意见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改革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实行配备公务用车或者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中央企业副职负责人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全面推动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