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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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4日 星期

猴年“无春”系正常历法现象
天文专家称 仅本世纪就有37次

据新华社天津2月12日电 (记者 周润健)刚刚到来的农历猴年是“无春年”,即,全年没有立春之日,民间盛传这样的年份“不宜婚嫁”,这也引发了一些人的担忧。对此,天文专家指出,“无春年”是正常历法推演所致,属于是正常现象。本世纪100年中就有37年是“无春年”。据了解,上一次“无春年”发生在2013的农历蛇年,下一次则发生在2019的农历猪年。

农历“无春年”是如何形成的呢?中国天文学会会员、天津市天文学会理事林愿说,这是农历年长度有的年份短于、有的年份长于回归年的缘故。

林愿表示,农历有闰月的年份(每19年中有7年),因年长长于回归年,故年初年末都有立春日即“两头春”;无闰月的年份(每19年中有12年),因年长短于回归年,“无春年”最多,剩下的立春日在年初和在年末的大约各占一半。这种规律以19年为周期,循环往复,个别年份稍有出入。

统计显示,在本世纪的100年中,两头春的年份有37次,无春的年份有37次,年初立春的年份有12次,年末立春的年份有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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