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4日,市国土资源局通过协议出让的方式,成功出让3宗地下空间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次出让的是位于市中区君山路南侧、解放路西侧的地下三层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均为34129平方米,出让价款为地下一层1170万元,地下二层590万元,地下三层260万元。此前,市政府办公室曾于2013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指出,鼓励利用地下空间,项目建设需同时利用地下空间的,地下空间与地上土地使用权可一并出让,也可单独出让,在出让价格上给予优惠。经营性项目使用地下空间的,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出让的最低价格,地下一层不低于所在区域相应土地用途基准地价的20%,地下二层按地下一层标准减半确定,地下三层按地下二层标准减半。
此次出让开创了我市出让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先河,是向空间要地的积极探索。
(高训蒙 何俊银 赵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