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枣庄法院高度重视基层建设,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发挥身处一线、贴近群众的优势,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完善便民诉讼网络,加强自身建设,涌现出“全省优秀法院”、“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一批先进典型。
枣庄法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创新,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扎实做好行政诉讼相对集中管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等工作,落实司法公开、律师代理申诉等措施,依法审判执行各类案件。2014年以来,基层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56557件,占全市法院结案总数的86.6%,其中,人民法庭结案达23572件。通过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构建全程、全员、全方位调解体系,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了50.1%;通过加强判前释法、文书说理、判后答疑工作,努力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基层法院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了92.1%。同时,还通过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司法建议等方式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依托人民陪审员网络,加强诉调对接,努力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枣庄法院推进司法便民机制创新,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即时出具诉讼材料收据,符合起诉条件的,直接登记立案。同时,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规范服务内容,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设施,改进便民措施,大大提升了立案信访窗口服务水平,全市基层法院立案信访窗口覆盖率达到100%。通过借助立案信访窗口,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立案受理、诉调对接、判后答疑等“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司法服务,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200余万元,给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信访群众发放救助金150余万元。
该院还推进审判执行机制创新,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和信息集控中心,围绕案件运行各个环节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对立案、分案、开庭、结案、归档等环节进行全程动态监控,实现了无缝隙监管,严格控制审限延长、中止的审批,落实提示、催办、督办制度,并成立民商事案件研究咨询小组,对疑难复杂案件提出咨询意见供合议庭参考。同时,加强审级监督和业务指导,落实发回改判案件沟通交流和定期分析制度,基层法院一审裁判正确率达98.9%。
枣庄法院推进基层队伍建设机制创新,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举办多层次的专业培训,组织岗位练兵和庭审观摩、文书评比、办案竞赛等活动,提高法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推行“四心工作法”,着力增强法官的亲和力,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进一步密切了法官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廉政制度,严格执行任职回避规定,着力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从源头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加强廉政建设与审判管理的有效衔接,严格落实举报受理和审务督察制度,保持了队伍的清正廉洁。
该院还推进监督指导工作机制创新,通过召开业务会议、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庭审观摩等方式,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建立改判发回案件沟通交流制度,发改案件前,听取基层意见,对普遍性问题通过审判形势分析、发改案件研讨等措施,帮助基层提升审判水平;建立司法巡查制度,每年选取部分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发现并督促相关法院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审务督察制度,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重点工作、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实行跟踪督办;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记者 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