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文件,对法庭职能发挥及人、财、物保障等提出了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据了解,这是我市市委、市政府首次就人民法院法庭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意见。
《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判职能,健全人民法庭便民诉讼机制,构建以人民法庭为中心,法官工作室或便民服务站、巡回审判点、司法联络员为辅的“庭、站、点、员”四位一体便民诉讼服务网络;加强诉讼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依法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并在人民法庭派驻执行组执行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审判,实行“车载法庭”、“背包法庭”等措施审理案件。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法庭队伍建设,选任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委员,应当有人民法庭庭长任职经历;认真落实人民法庭庭长职级待遇,对于符合任职条件的,2015年年底前全部落实科级职级待遇;加强法庭法官职业保障,2015年底前把人民法庭干警的乡镇工作津贴补贴及加班补贴全部落实到位。
《意见》还对法庭经费保障、物质装备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在司法经费省级统一管理改革实施前,根据人民法庭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需要,统筹做好人民法庭经费预算的编制和保障工作;加强物质装备和信息化建设,2015年底前每个人民法庭至少建成一个高科技法庭,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周永恒)